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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致和案”: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胜诉
2009-11-24 11:04:49 来源: 网友评论 0
 “王致和案”: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胜诉境外商标抢注

  总第32期 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—易文辉Dr. Saskia Eschmann发表,[商标]文章

  2009年4月23日,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 (No. 29 U 5712/07) 对慕尼黑地方法院 (No. 21 O 21512/06) 于2007年11月11日作出裁决的“王致和”商标侵权案维持原判,中方胜诉。判决认为,根据《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关于已在中国进行注册的商标,如果中国商品的德国进口商在德国再对其进行商标注册,则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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